拍卖公告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将于(略)**时至(略)**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略),户名: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集美区杏东路**号之四**室店面,面积为**.**平方米,批准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
处置参考价:(略)(由当事人议价一致确认);起拍价:(略)(由当事人议价一致确认);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特别提醒:
1、上述处置参考价及起拍价系当事人自行议价确定,并不代表实际市场价值;
2、拍卖标的目前由案外人郑某经营照相馆,现已作出腾空房产的承诺,由集美法院在拍卖成交过户后协助办理店面的移交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物品视为郑某放弃;
3、限购情况:按照当地相关政策法规执行,参与竞买人应先行向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咨询相关政策。
4、如本拍卖公告内容存在瑕疵或需要其他特别注意的,本院将在公告过程中予以更正;如公告内容发生变化的,以最终公告为准,请在竞拍前确认公告内容。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开拍前(节假日休息)上班时段接受咨询,有购买意向者请拨打本院咨询电话。如有意向者请拨打咨询电话报名看样,具体看样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法院将予以必要的协助。交易双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其中涉及过户过程中产生的原产权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相关税费(含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需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税费,并于过户后7日内到执行法院领取代垫税费(如遇到疫情等客观原因无法及时办理缴纳税费的,需向本院书面申请延期),逾期不到执行法院领取的,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相应责任及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注意事项:
1、有意者应注意该店面用途为商业服务,所涉及的税、费可自行向厦门市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咨询;
2、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法向执行法院申请参与分配。渉及本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经本院向小区物业了解,截止至**年8月所欠物业相关费用合计约为(略)(分别为公匠物业(略)、安吉利家物业(略)),具体以实际发生或协商处理结果为准;为便于竞买人正常使用拍卖标的,提醒有意者在竞买时慎重考虑,或先行与物业单位协商。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所能通知的当事人、已知优先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流拍或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兴业银行厦门市集美支行,账号:(略)0(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一、竞买人在参与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拍卖公告及本院同时发布的《竞买须知》和《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如需贷款,请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向相关金融机构充分了解贷款相关政策、明确贷款发放期限,避免因未能及时缴纳尾款而产生悔拍的法律后果。缴交保证金的,即自动视为已阅读我院上述所有公告材料。
咨询电话:(略)-(略)(王先生)
监督电话:(略)-(略)(郑先生)
淘宝技术咨询:**-**-**
联系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