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XJY莆招【**】PT**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荔城区第四实验小学荔浦幼儿园装饰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第四实验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荔城区第四实验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正信交阳(福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略);
2)工程建设规模:投资额约人民币(略);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发布的工程预算书);
4)工期要求:总工期:**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项目);
5)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6)投标人不得属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9 月** 日至**年** 月9 日通过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万捌仟元整(¥(略))。具体缴交办法见投标须知第**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 月9 日**时**分,开标地点:(略)(荔浦安置2区:明珠路与古荔路交接处)。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
9.公告其他说明:本项目竣工验收前由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室内环境检测,并提供有效的成果报告。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第四实验小学;
地址:(略);
电话:(略);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交阳(福建)(略);
地址:(略);
电话:(略);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