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现已委托(略)对“厦门市市政污泥处置厂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厦门市市政污泥处置厂工程
建设地点:(略)
建设项目内容及规模:新建污泥处置厂建设规模为**吨/日(折合含水率**%),包括接收脱水污泥**吨/日(折合含水率**%),接收半干污泥**吨/日(折合含水率**%,按含水率**%计为**吨/日)。建设内容为:污泥焚烧处理设施,具体包括污泥接收与储存、污泥干化、污泥焚烧、烟气处理、污水处理及配套辅助系统等处理单元及工程所必须的管理和生活配套设施等。
处置工艺:干化+单独焚烧
投资总额:(略)
用地面积:约7.**公顷
服务范围:厦门市北部区域的污水处理厂(同安、西柯、同安工业及洪塘污水处理厂(规模为**万m3/d)产生的污泥);中西部片区干化后的部分污泥。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三、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略)
地址:(略)D座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项目建设信息的了解情况;
(2)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3)工程建设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影响;
(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5)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6)公众对该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公众意见表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工程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及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建议等。公众意见表链接见附件。
(略)
**年9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