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滴达电子封装材料生产项目 | 龙岩市长汀县策武镇长岭寨路5号,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汀产业园区内 | (略) | (略) | 租赁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汀产业园区内福建省长汀(略)2厂房二楼部分厂房进行建设,按照生产线进行布局,设置原料区、生产区、成品区、办公区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年产电子封装材料**吨。。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3. 生产加工过程应在封闭厂房内进行,各产尘工段应采取封闭措施。配料及搅拌工段废气应采取措施控制在厂房内;搅拌、研磨、抽真空工段废气经收集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 4. 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夜间不生产。 5.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废机油用于生产设备润滑使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年8月**日-**年9月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略)-(略)、(略)(传真)
电子邮箱:(略)
通讯地址:(略)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