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9月2日**时至3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在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略),户名: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所有的坐落于福建省连城县庙前镇的森林资源资产,包括林木资产及林地使用权资产;分布在连城县庙前镇吕坊村。证载面积**亩。权证号:【连林证字(**)第(略)-(略)号、(略)-(略)号】;林种:一般用材林;山权:集体;具体情况以现场及评估报告为准。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竞买人出价未达到保留价不成交。
起拍价:(略)元, 评估价(略)元。
增价幅度:(略),保证金:(略)。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8月**日至**年8月**日的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年8月**日上午9时为现场展示看样时间,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竞买人必要时可到当地林业部门详细了解,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亦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年8月**日**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年9月**日**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略)莆田分行,账号:**(略)**-**)。
八、买受人应在**年9月**日**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拍卖成交的执行裁定书、用于办理过户手续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法院负责办理标的物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
九、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拍卖成交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由拍卖成交价款中支付(需由买受人先代为垫付,先自行办理,并在领取裁定书后**日内向本院申报),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向相关部门了解。未明确缴费义务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或者办理二次过户手续,造成增加费用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竞买人须知》。业务咨询电话:(略)-(略),承办人:田法官。
辅拍机构:(略)(博通大成)
举报监督电话:(略)-(略)。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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