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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筱埕镇2022年-2023年11个行政村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福建-福州 20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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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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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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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连江县筱埕镇人民政府

乙方:福建(略)

根据招标编号为[**]FJJHZB[GK](略)的连江县筱埕镇**年-**年**个行政村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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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C**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筱埕镇**个行政村的所有主干道、道路、街道、巷道、人行道、绿化带等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园保洁等公共区域及无主建筑垃圾清运(政府提供堆放场地)。 1、道路保洁;2、全镇公园保洁;3、全镇生活垃圾转运;4、无主建筑垃圾清理;5、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清理;6、各种重大活动保洁工作;7、配合做好各级环卫管理监督部门及业主单位的检查评比工作,等详见招标文件。 1(年) 符合国家和省市、区行业相关的标准及有关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略)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玖万零玖佰陆拾元整(¥(略).**)。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期为一年;

4.2交付地点:(略);

4.3交付条件: 按招标文件执行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 验收期次说明:按招标文件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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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8.3 根据考核情况评定,按月结算。
2 8.3 根据考核情况评定,按月结算。
3 8.3 根据考核情况评定,按月结算。
4 8.3 根据考核情况评定,按月结算。
5 8.3 根据考核情况评定,按月结算。
6 8.3 根据考核情况评定,按月结算。
7 8.3 根据考核情况评定,按月结算。
8 8.3 根据考核情况评定,按月结算。
9 8.3 根据考核情况评定,按月结算。
** 8.3 根据考核情况评定,按月结算。
** 8.3 根据考核情况评定,按月结算。
** 8.7 根据考核情况评定,按月结算。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一年。时间(略)**时起至(略)**时止。

**、违约责任

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承包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签定承包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中标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6、中标人员工或中标人雇用的其他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中标人及其上述人员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招标人因此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中标人进行追偿。上述追偿金及其他因中标人违约而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招标人有权从中标人当月应结算的服务费用中先予扣除,不足部分由中标人继续承担。 7、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供 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知识产权

**.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其他约定

**.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5其他:□无。□ 无 。

甲方: 连江县筱埕镇人民政府 乙方: 福建(略)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筱埕镇文明路1号 住所: 晋江市梅岭街道碧山社区崎山聚兴小区2号
单位负责人: 周磊 单位负责人: 林青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李玲玲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略)福州群众路支行
账号: 账号: (略)**

签订地点: (略) 签订日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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