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年考古调查勘探劳务外包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JP[GK](略)-1)
一、项目编号:[**]JP[GK](略)二、项目名称:泉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年考古调查勘探劳务外包服务类采购项目三、采购结果[**]JP[GK](略)-1 包1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长(略)(略)的联合体 |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银星村二环重建地**房、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太白路立交瑞鑫摩天城负一层2号 | (略).(略) |
长(略)(略)的联合体: 服务类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C**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泉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拟对**年考古调查勘探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工作进行采购招标。本次采购项目的面积普通勘探约**平方米,重点勘探约**平方米。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田野考古操作规程》等规范的调查和勘探技术要求执行。2.1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及安排,接受采购人监督管理,承担考古勘探人工等技术服务工作。 2.2考古工作实施考古负责人制。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考古项目领队)的项目要求,自主安排符合条件和数量的劳务人员。中标人服务人员的安全、食宿等日常和后勤工作由各中标中标人自行安排,采购人不负责组织。中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用于考古勘探材料、器材、设备等工具。 2.3中标人须安排专业考古负责人负责现场人员工作协调,对违反考古调查勘探工作规程、不服从管理、怠工、私自脱岗的人员,采购人有权随时提出更换。 2.4中标人的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文物局颁发的相关规程,配备必要的信息化软硬件设备,配合采购人(考古项目领队)的项目要求,做好文字、绘图、照片、影像及资料信息化等相关资料收集工作,以确保如期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和资料整理任务。 2.5中标人必须接受服从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的检查及意见,在考古调查勘探中如遇重要的遗迹、遗物等特殊情况以及考古调查勘探工作需调整的,须及时向采购人(考古项目领队)进行书面材料的汇报。 2.6中标人在考古调查勘探过程中,如有重大发现,须及时上报给采购人(考古项目领队)确认,并配合处理相关事宜。 2.7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完成后,中标人应做好调查勘探报告的编写工作,同时,将电子文稿、数码照片、影像资料等全部交予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公开发表与本次考古项目有关的考古资料和研究成果。本次考古调查勘探项目最终成果发表时,参与单位拥有署名权。 | 1 | 1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田野考古操作规程》等规范的调查和勘探技术要求执行。验收合格 | (略).** |
采购人代表: | 唐宏杰1 (包1) |
评审专家: | 许玉梅,郑俊盛,赵慧真,郭育生 |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依据下列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万元):**以下收取比例:1.5%;中标金额(万元):**-**收取比例:0.8% ;中标金额(万元):**-**收取比例:0.**%。 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略),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春县支行,银行账号:(略)**。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JP[GK](略)-1 包1 :(略)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所有投标人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泉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地址:(略)G1-**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略)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