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溪口镇**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补充通知一
一、工程总造价约为(略)元(具体招标控制价以财政部门审核后金额为准);
二、最高控制价(略)元(不可竞争金额(略));(具体招标控制价以财政部门审核后金额为准)
三、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只需填写投标报价即可。
四、招标阶段,招标文件中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为估算价。中标金额仅作评标、中标参考,待发包人负责组织编制并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的工程预算审核报告书出具后,承包人应根据审核后的工程预算审核价结合中标下浮率{中标下浮率K值=((略)元-中标价)/ 元×**%}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签约合同价根据财政审核后的工程预算审核书中可竞争项目造价下降一定幅度(设定为中标下浮率K值)加上不可竞争项目造价之和计算。计算公式为:签约合同价=可竞争项目造价×(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其中,①不可竞争项目包括:a.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b.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②可竞争项目是指不可竞争项目之外的项目)。实际结算时,按发包人负责组织编制并经财政部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核后的工程预算审核报告书中的单价结合中标下浮率和实际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的计算原则计算工程量)办理结算,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作为索赔的依据。
注: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略)/)、,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smwz/)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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