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同塔针织大圆机制造项目 | 长汀县策武镇汀州大道南路 ** 号(龙岩高新区长汀产业园区工业新区) | 同塔机械科技(长汀)有限公司 | (略) | 项目位于长汀县策武镇汀州大道南路 ** 号(龙岩高新区长汀产业园区工业新区),项目南侧为居民,其它侧为园区用地。项目采用机架毛胚、针筒织针、卷布机、电机、防锈漆等,经钻孔、镗铣、打磨、调漆、喷涂、晾干、组装等工艺,年产高端针织大圆机 ** 台。 |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做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经长汀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2、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钻孔、镗铣、打磨工艺应布设于封闭车间,产生的粉尘于车间沉降;建设密闭微负压的调漆、喷漆、凉干房,废气采用“过滤+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不低于**m排气筒排放,活性炭填装量和更换频率需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排放口稳定达标。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规划工艺布局,优先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降低各类生产设备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金属加工产生的废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不外排。废切削液、废机油、破损油性漆空桶、破损稀释剂空桶、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器(棉)、喷枪清洗废液等属于危废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 我局受理后,在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 |
一、公示时间:**年4月**日-**年4月**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略)-(略)、(略)(传真)
电子邮箱:(略)
通讯地址:(略)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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