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东海域同安新城部分用地(下柯南、东头埔)整村搬迁”项目需征收位于西柯镇下柯南、东头埔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根据评估机构产生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机构产生办法的批复》(厦同政〔**〕**号)等文件精神,在邀请区财政审核所、征收中心、镇(街)、社区代表、被征收人代表及公证机构参与监督和公证下,抽取产生本项目的评估机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年4月**日上午9:**
二、地点:(略)(二楼会议室)
三、属“**年度厦门市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中的评估机构,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将参与抽取产生评估机构的书面函告(评估机构盖章)邮寄至同安区西柯街道重点办公室,联系人:(略) 电话:(略)
四、采用随机公开抽取的方式,从参与报名的机构名单中产生如下评估机构:
(一)抽取集体土地上的评估机构
1、随机抽取五家具备房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安置房市场评估价(虚拟安置房市场评估价)进行评估。
2、随机抽取一家具备房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住宅房屋装修、“符合评估条件的、需要评估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非住宅房产”进行评估。
3、随机抽取一家具备资产资质的评估机构,对“符合评估条件的、需要评估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非住宅机器设备搬迁费用”进行评估。
五、本通知同时在同安区政府网站公布。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西柯街道办事处
厦门(略)
**年4月**日
参与“环东海域同安新城部分用地(下柯南、东头埔)整村搬迁”项目房产与资产评估抽签须知
(略):
为确保省市重点项目序时推进,以免因评估工作滞后影响项目房屋征收序时推进,依法依规快速解决在项目推进中存在的评估问题,强化问责和惩罚机制,高质量高效率地开展评估工作,拟报名参与“环东海域同安新城部分用地(下柯南、东头埔)整村搬迁”项目房(略),若届时被抽中,需向镇(街)(略)及厦门(略)承诺将及时、高效、依法依规完成评估工作,具体如下:
一、按照征收实施单位、镇(街)等相关单位通知的时间要求准时到达约定地点并开展工作,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旷工,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旷工达3次,视同放弃该评估业务并接受通报批评处罚(区政府网站公布)。
二、独立、客观、公正对评估项目数量进行清点、核对、确认,根据项目评估工作的实际需要适时增加人员,确保工作时效。
三、项目数量全面、客观、不遗漏虚构,在现场勘察后3日-5日内出具项目数量核对表并提交给业主等相关单位人员签字确认。
四、评估补偿数量清单确认后5日内出具评估报告初稿,送财政审核中心审核;根据财政审核中心审核意见进行修订并于5日内出具评估报告正稿,将调整后的评估报告送达委托方。
五、征收当事人收到报告后提出疑问和异议的,3个工作日内根据规定进行现场解释说明,并出具书面解释说明函(估价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和估价结果产生的过程等)。
六、配合相关单位人员做好评估报告的复核及申请专家鉴定的相关工作,若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评估机构承担。
七、若因评估机构未能按期、按质完成相关评估工作,影响项目进度,由相关镇(街)提请片区指挥部研究,将评估机构及相关评估师列入不良档案,暂停同安区域内财政投融资征迁、收储项目执业一年。
八、被抽中的评估机构应根据上述条款签订承诺书,并作为项目评估委托合同的附件。被抽中的评估机构没有在要求的时限内签订承诺书的,取消中签资格,镇(街)即刻启动备选的评估机构。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西柯街道办事处
厦门(略)
**年 4月**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