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环境影响评价市场,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181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推进环评领域提质增效进一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闽环保评〔2023〕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委托市环境
拟建项目
福建-漳州
2025-04-02
为规范我市环境影响评价市场,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181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推进环评领域提质增效进一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闽环保评〔2023〕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委托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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