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9号)等
拟建项目
福建-三明
2024-10-12
大田县域文江溪底泥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一期)工程环境监测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1. 谈判条件 本采购项目大田县域文江溪底泥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一期)工程环境监测项目采购人为大田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
招标公告
福建-三明
2024-10-12
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及《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3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与第二批调整企业名单的通知)(闽环保科财[2023]27号),公司于2023年11月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对本
拟建项目
福建-三明
2024-10-11
福建将乐积善新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提标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为E3504280401100170002的福建将乐积善新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提标项目,于2024年10月10日09时00分在线开标,同时在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在线开标会场,根据评标
中标结果
福建-三明
2024-10-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1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
拟建项目
福建-三明
2024-10-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1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
拟建项目
福建-三明
2024-10-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9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
拟建项目
福建-三明
2024-10-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9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
拟建项目
福建-三明
2024-10-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9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
拟建项目
福建-三明
2024-10-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地块土壤达标到相关规划用地环境要求方可开发利用。为确认本地块土壤环境是否符合用地规划,三明市沙县区
拟建项目
福建-三明
2024-09-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地块土壤达标到相关规划用地环境要求方可开发利用。为确认本地块土壤环境是否符合用地规划,三明市沙县区
拟建项目
福建-三明
2024-09-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地块土壤达标到相关规划用地环境要求方可开发利用。为确认本地块土壤环境是否符合用地规划,三明市沙县区
拟建项目
福建-三明
2024-09-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地块土壤达标到相关规划用地环境要求方可开发利用。为确认本地块土壤环境是否符合用地规划,三明市沙县区
拟建项目
福建-三明
2024-09-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地块土壤达标到相关规划用地环境要求方可开发利用。为确认本地块土壤环境是否符合用地规划,三明市沙县区
拟建项目
福建-三明
2024-09-3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9月29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16日(10个工作日)。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联系电话:0598-36503
拟建项目
福建-三明
2024-09-2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9月29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16日(10个工作日)。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联系电话:0598-36503
拟建项目
福建-三明
2024-09-2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9月29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16日(10个工作日)。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0598-3650
拟建项目
福建-三明
2024-09-29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对以下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欢迎公众参与排污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公告期为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5日(7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
拟建项目
福建-三明
2024-09-29
我院应急救治病房综合楼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通过官网公开询价及院内讨论。由三明市华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项目概况:应急救治病房综合楼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属于医疗卫生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需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指导》(HJ 25.1-2019
中标结果
福建-三明
2024-09-29
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及《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3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与第二批调整企业名单的通知》(闽环保科财[2023]27号) ,公司于2023年11月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对本
拟建项目
福建-三明
2024-09-27